Project publicity
北京博辉瑞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博辉瑞进办公及生产线迁建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24年4月8日,北京博辉瑞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根据《北京博辉瑞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博辉瑞进办公及生产线迁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并成立验收组。验收组由项目建设单位和验收监测报告编制单位(北京博辉瑞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监测单位(北京中天云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以及特邀3名专家组成(名单附后)。验收组核实了本项目主体工程及配套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与运行情况,经认真研究讨论形成如下验收意见: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名称:北京博辉瑞进办公及生产线迁建项目
建设单位:北京博辉瑞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北京市大兴区北京生物工程与医药产业基地永大路29号
建设性质:新建(迁建)
北京博辉瑞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5月,位于北京市,是一家以从事动物源性植入性医疗器械和生物凝胶类医疗器械等高端医疗器械的研发、销售为主的企业。根据企业的发展规划,北京博辉瑞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投资5000万元,在北京市大兴区北京生物工程与医药产业基地永大路29号建设北京博辉瑞进办公及生产线迁建项目,可生产动物源植入性医用生物材料系列产品50万片/年、医用组织胶系列产品50万套/年、高分子材料系列产品5万片/年、外科微创器械系列产品200万套/年。本项目属于新建(迁建)项目。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北京博辉瑞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于2022年9月委托中北天颐科技(北京)有限公司编制《北京博辉瑞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博辉瑞进办公及生产线迁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2年9月27日,北京市大兴区生态环境局出具《北京市大兴区生态环境局关于北京博辉瑞进办公及生产线迁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京兴环审【2022】58号)。
北京博辉瑞进办公及生产线迁建项目的开工时间为2022年9月30日;主体工程及环境保护工程的完工时间为2024年1月30日;主体工程及环境保护设施的调试时间为2024年3月15日至2024年4月6日。项目从立项至今无环境投诉、违法或处罚记录等。
(三)投资情况
本项目实际总投资3500万元,环保投资为115.5万元。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的范围为动物源植入性医用生物材料系列产品生产线、医用组织胶系列产品生产线、高分子材料系列产品生产线、外科微创器械系列产品生产线。功能性敷料系列产品生产线、口罩类产品生产线、防护服装类产品生产线、诊断试剂系列产品生产线未建设,后期不建设。验收产能为生产动物源植入性医用生物材料系列产品50万片/年、医用组织胶系列产品50万套/年、高分子材料系列产品5万片/年、外科微创器械系列产品200万套/年。
二、工程变动情况
根据《关于印发环评管理中部分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2015]52号)以及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本项目建设性质、地点、内容、规模以及环保措施等内容未发生重大变化,本项目不涉及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气
本项目运营期废气为实验过程中、生产过程中、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挥发性有机废气、无机废气,废气收集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3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二)废水
本项目运营期废水为生活污水、生产车间废水、实验室废水、浓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伙同生产车间废水、实验室废水、浓水排入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管网,最终进入大兴区天堂河再生水厂。
(三)噪声
本项目噪声污染源主要为实验设备和风机等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采取隔声、基础减震等措施。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定期收集后,委托环卫定期清运;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危险废物暂存危废间,定期委托有处置资质单位清运处理。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1、废气
经检测,本项目排放废气满足北京市《大气污染物排放综合标准》(DB11/ 501-2017)中相应标准要求。
2、废水
经检测,本项目排放污水满足《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307-2013)中排入公共污水处理系统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3、厂界噪声
经检测,本项目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限值。
4、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和处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有关规定。
本项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生活垃圾处理同时满足《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2020年5月1日起施行)中相关要求。危险废物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2022年1月1日起施行)中的有关规定。
5、总量要求
本项目排放的大气污染物非甲烷总烃,水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满足环评文件总量要求。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本项目废气、废水、噪声均能够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得到妥善处置。
六、验收结论
根据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项目环保手续完备,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管理制度,落实了环评报告表及其批复所规定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外排污染物符合达标排放要求,固体废物得到妥善处置,符合竣工环保验收规定,验收组一致同意本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可正式投入运行。
七、验收组成员信息
验收组成员信息见附件。
2024年4月8日